关于纸质发票逐步切换为全电发票的通知
5024 人阅读发布时间:2022-11-08 16:55
尊敬的客户:
为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 革的意见》要求,上海市税务局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确定 我司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试点纳税人,现将相关事宜
通知如下:
1、 我司将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电子发票,纸质 发票会同步运行至国家税务部门规定截止时间。请各位合作 伙伴逐步将纸质发票切换为电子发票,同时将全电发票接收 方式(邮箱等)Email至我司指定业务人员,以便纸质发票全
部取消后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转;
2、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等与纸质发票相同。 其中,带有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和“普通发票”字样的全电发票,
其法律效力、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。
